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等要求,按照2026年紧紧围绕国家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齐抓的总体要求,稳定粮油生产,提升大豆油料产能,持续健全完善符合我旗农业生产特点的轮作体系,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产与生态、用地与养地,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聚焦重点作物、优化实施区域、强化科技支撑、细化服务指导,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为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有力支撑。2026年我旗实施耕地轮作15.92万亩,切实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推动大豆油料自给水平稳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和技术路径
(一)重点任务
主要实施粮豆轮作,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重点推行薯类、杂粮、玉米与大豆、小麦等作物轮作,扩大大豆、小麦等生产,支持常年种植玉米地区轮作种植大豆,持续提升耕地质量。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轮作模式纳入补助范围,并结合实际支持特色作物适度发展。
(二)技术路径
聚焦扩种大豆油料和推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 推行玉米、杂粮杂豆、小麦等与大豆、马铃薯、油料等作物 轮作,助力实现农业绿色和马铃薯产业链同步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区域、技术路径和保障措施,迅速部署落实,细化任务,压实责任。项目区优先集中连片推进,具体规模由乡镇结合实际确定,可选取重点乡镇或村整建制实施。各乡镇须将实施方案于7月20日前报旗农牧局备案。
(二)确定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对2024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不包括大豆油料)、2025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6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纳入补贴范围。在确保完成耕地轮作面积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根据作物种植结构实施差异化补助,重点向大豆、油料倾斜,合理拉开补贴差距,按不同轮作模式、区域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
(三)规范补贴方式。可以采取补钱、补物、补服务多 种方式,提升政策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 实行先种后补,购买实物或购买服务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 定。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不能与油菜生产、带状复合种植同时享受补助。合理测算补助标准,协同推进玉米大豆 生产者补贴、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政策,探索建立与 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 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 务有效落实。
(四)开展技术服务。成立专家指导组,组织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制定耕地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节 点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针对新增大豆、油料种植区域,推 行“一县一专家团队”的包片负责制,精准指导农户和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掌握生产技术,配套适用机具。依托农业经营 主体信贷直通车加大专项信贷投放,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开发 轮作等模式专属保险产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提 供全流程生产指导、破解实际难题,健全技术、农机、良种、 金融等配套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农机装备适配升级,统筹做 好优良品种供应,持续优化保险保障服务,推动轮作模式落 地见效。
(五)落实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农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规范签订协议,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耕地轮作协议模板,由旗农牧部门、乡镇与承担任务的农户等三方共同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旗、乡、农户各保留一份),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确保下茬作物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三方(旗农牧部门、乡镇、农户)分别存档备查。加快资金支付,村委会要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各地在春播出苗后,经核查、公示确认,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完善日常管理,按照全市统一的项目管理台账模板,以旗县、乡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及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可探索开展轮作地块上图入库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抽查核验,结合项目实施进度,适时组织抽查,抽查项目户比例不低于3%,力争覆盖所有项目乡镇,重点核查补贴面积、资金发放、种植作物、上下茬口、台账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发挥实效。自治区、市级和旗级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强化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及资金保障。细化实施流程和进度安排,在确保质量前提下优化环节、减轻基层负担。各地须迅速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户、地块,与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并公开公示,重点监测耕地质量、面积及产量等指标。严格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进度及资金管理等有关情况。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和《关于做好种植业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相关问题核实整改的函》要求,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建立台账,规范支出,做好自检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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