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司法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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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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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四子王旗司法局 |
法 定 公 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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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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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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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机构信息 |
领导信息 |
局长、副局长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四子王旗司法局 |
法 定 公 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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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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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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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四子王旗司法局 |
法 定 公 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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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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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相关制度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四子王旗司法局 |
法 定 公 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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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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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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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财政 预决算 |
预决算情 况 |
预算、决算有关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进一步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四子王旗司法局 |
法 定 公 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财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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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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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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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专项规划 |
年度计划、专项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四子王旗司法局 |
法 定 公 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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