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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公告
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28 08:34 作者: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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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规定,现将我旗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25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四子王旗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经营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网址:http://nm.gsxt.gov.cn),选择“企业信息填报”,登录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amr.nmg.gov.cn),选择“服务”栏目内的“信用”模块,按系统提示完成年度报告报送。
四、公示及修改规则
经营主体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完成年度报告,年报截止日前(2026年6月30日)可以自主修改2025年度报告信息。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和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
五、真实性、及时性原则
经营主体应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谨防代理年报诈骗
经营主体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涉嫌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年报咨询可拨打自治区统一咨询电话:0471-4503252,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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