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障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即: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为有效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有关情况和问题。
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
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换届督查指导组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15598512380
四子王旗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12388
通讯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统建东路纪委监委大楼纪委监委信访室
四子王旗委组织部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12380-07
通讯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统建东路党政大楼601办公室
四子王旗纪委机关
四子王旗委组织部
四子王旗监察委员会
2026年7月25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