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委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稳定发展大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如实反映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在水利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工程验收等环节,恶意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强揽工程、垄断建材供应、恶意阻挠施工、强行索要进场费、协调费、保护费,暴力胁迫施工方、拖欠务工工资、恶意克扣工程款等涉黑涉恶线索。
(二)水资源管理领域。违规开采地下水、私接取水设施、破坏水资源计量设备,非法取水、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垄断水资源、强行收取用水费用,干扰水资源管控、节水监管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水行政执法领域。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抗拒、阻碍水行政执法,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执法人员及举报人,聚众阻挠、干扰水事违法案件查办,纠集人员对抗水行政监管、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等涉黑涉恶线索。
(四)水土保持监管领域。水土保持工程违规建设、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恶意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阻挠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程自主验收,破坏水土保持设施、违规开垦造成水土流失且拒不整改的黑恶势力线索。
(五)行业乱象及保护伞问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纵容、包庇涉黑涉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利用职权为不法企业、个人谋取私利,违规审批、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我局开通多渠道线索举报途径,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一)电话举报:0474-5214335
(二)邮箱举报:szwqslj@163.com
(三)信函举报:四子王旗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需真实客观、有据可依,详细注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具体事实、相关证据及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二)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
(三)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散布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移交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承诺
我局将对收到的各类线索逐一登记、分类核查、闭环处置,对查实的涉黑涉恶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整治,深挖彻查行业乱象和背后“保护伞”,及时公开整治成果,持续规范行业秩序。恳请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广泛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特此公告
四子王旗水利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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