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医保局和地方医保局陆续实施了一系列重要医保政策,并且要求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涵盖参保缴费、医保药品扫码结算、医保待遇提升、结算改革等多个方面。以下将为您详细梳理,速来码住。
一、7月1日后居民参保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称,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每年的9月到12月是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大部分地区将集中缴费期截止日期设置为当年的12月31日,也有地区设置为来年的2月底。从多地实践来看,在集中缴费期过后,将失去670元的政府补贴。
二、7月1日起,药品销售全面进入“无码不结算”时代
3月19日,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卫健委、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医保发〔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工作,截至2025年6月,全国96.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追溯系统,覆盖率超过99%,追溯码数量418.28亿条,形成覆盖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的标准化数据网络。具体来看,全国32个省(兵团)的药店覆盖率达到99.99%,医疗机构覆盖率稍低。
依托这些追溯数据,医保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异常用药行为,防止医保基金的浪费和滥用。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已在全国部署开展利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核查任务,查处了一批倒卖“回流药”案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国家医保局宣布,将于2025年8月部署第二阶段专项核查工作,并计划于10月至12月开展第三阶段集中攻坚行动,重点打击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见,随着追溯码的全量采集应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将会更加“无所遁形”。
三、7月1日起,多地执行生育津贴申领新规
为积极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据国家医保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6月12日,全国13个省份所有统筹区生育津贴均可直接发放至个人,分别为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同时,云南省也于近日正式发文,将于7月底前在全省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总体来看,全国有近6成统筹区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
四、7月起,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全面启动
医保即时结算改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优化资金流转、提升服务效率的核心举措,也是今年医保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旨在解决传统“后付制”下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大、医药企业回款慢的问题。
1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试点实施阶段从2025年1月到5月,国家医保局将确定试点省市启动即时结算,其他省份可选择自行试点;评估总结阶段为2025年6月,国家医保局将组织试点省市交叉学习,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全面启动阶段从2025年7月到12月,将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以及要在2025年完成全国80%统筹地区实现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改革。
据国家医保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300个启动即时结算的统筹地区已累计拨付医保基金3001亿元,与此同时,29个省份的284个统筹地区已预付医保资金763亿元。而且截至5月6日,据显示,已推进即时结算的统筹地区已经达到77%,覆盖定点医药机构36.18万家,其中定点药店20.70万家,改革速度已经超预期。
从支付方式改革到结算效率提升,从监管机制完善到待遇保障水平提高,医保改革进程正在持续加速中,这些变化不仅影响医院和药企,更关乎每个人的看病体验和保障水平。7月1日,全国各地均将步入“无码不结算”时代,不仅全面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还让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生育津贴发放从“单位中转”到“直付个人”,避免了单位截留或延迟发放,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稳定,大力助推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而对普通参保者而言,按照时间规定持续缴费、善用共济账户,也是在当下最大化享受改革红利的关键,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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