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子王旗城镇住房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四政发﹝2023﹞19号)文件,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提供实物配租(售)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予以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保障对象】
符合我旗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低保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户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
【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售)保障。低收入群体货币补贴保障与实物配租保障只能享受一种。
【保障标准】
1、低收入家庭、城镇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
2、面向市场人员租金为4元/平方米/月。(在乌兰花镇无住房且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保障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乌兰花镇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2、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3、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并长期在我旗居住生活;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城镇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公租房实物分配以及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或者租赁补贴需同时满足上述保障条件;
【保障程序】
申请人向四子王旗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子王旗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家庭成员或共同申请人);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家庭成员或共同申请人);
4、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申请人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离婚协议;申请人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或相关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复印件;
6、残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如租房家庭出具租房协议及房东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全家合影;
9、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镇住房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填报);
10、低收入家庭进城镇时间、人均收入证明;此项由旗民政局、镇政府、社区出具证明认定;
11、住房保障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2、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本旗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