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旗长负责发展改革、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域经济合作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能源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园林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城乡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四子王旗分局、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四子王旗服务部。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