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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子王旗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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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3457329937XY/2024-1024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25
文号: 四政办发〔2024〕6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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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印发《四子王旗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温暖工程决策部署,彻底解决我供热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供热质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供热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旗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区、全旗两会精神,以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群众满意为原则根本,聚力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始终以人民群众的供热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热源供热保障能力提升、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热力站新建改造、用户室内温度检测试点、供热系统智能化建设、供热应急保障和燃煤散烧综合治理七个项目,确保全下个采暖季供热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投诉大幅降低,集中供热制度更加完善,切实改善居民供热取暖条件,让群众温暖过冬。

三、重点任务

2024年全计划投资9095元,通过新建、改造热源工程,改造使用20年以上和20年以内存在泄漏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管道及楼栋立管共26里,新建、改造热力站23座,推行室内温度300户,全面解决全供热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焦点问题和弱项短板。

(一)实施热源供热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改造提升全旗热源供热能力53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150元。

保障主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相匹配。对主热源设备、设施完好率不达标的进行改造,提高保障能力。

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旗运行20年以上一级管网18公里,运行20年以上二级管网40公里。计划对摸排出的20年以上及20年以内存在隐患问题的一级管网累计改造5公里,二级管网累计改造8公里,并按照实际使用状况对其余老旧管网进行维护,逐年逐步完成改造;计划改造楼栋立管13公里,管网更新改造计划投资3840万元。其中,一级管网改造投资1500万元,二级管网改造投资2080万元,楼栋立管改造投资260万元。

1.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运行年限超过20年的管道和爆管事故频发、热负荷严重不匹配、经检测运行安全风险大、腐蚀严重、漏失率高的管网管段。

2.改造楼栋供热管道。更新改造腐蚀结垢严重,影响供热质量的老旧楼栋管道

实施热力站新建改造项目。新建换热站12座,改造换热站11座,部分换热站进行自控改造,计划投资2650元。

1.增容改造换热站。对供热半径内实际用热负荷超过设计负荷、小马拉大车换热站进行更新改造。

2.升级改造不达标换热站。对设备老化、高能耗、完好率不达标、自动化水平低的换热站进行升级改造。

实施用户室内温度检测试点项目。改造老旧小区供热系统大串联用户1500户,计划投资240万元。试点推行室内温度检测300户,计划投资15万元。

1.优化用户室内供热系统。对水力不平衡和不符合要求的供热系统提出改造方案,动员用户积极参与改造。

2.推行用户室内温度监测试点。对投诉量大的小区和重复投诉的用户为重点,同时结合整体供热布局推行加装室内温度监测装置,作为试点逐步推行,进一步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

(五)实施供热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对拟新建的换热站配套进行供热智慧化自控改造,计划投资200万元。

完善应急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应急保障机制。供热企业要按规定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供热期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负责人带班制度

2.完善应急预案。各供热企业要按规定制定和完善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实施燃煤散烧综合治理项目。结合乌兰察布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2024年实施散煤治理6941户(城镇1790户;农村5151户)。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431

认真对照本方案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作用,组织社区、物业、供热企业等单位,以住宅小区为单元逐栋逐户进行全覆盖摸底摸排、开展访民问暖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供热投诉频发、多发的问题小区进行综合会诊。对热源、热网、热力站、住户等进行全链条排查,查找供热质量不高的症结,找出不热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把各类项目落细落实,有效解决供热问题。

(二)实施阶段(202431日至930日)

科学谋划编制建设项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力争4月初开工建设915日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9月底前由住建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温暖工程改造验收工作,确保实现高质量供热。

(三)供热阶段(2024101日至2025420日)

1.保证供热质量。加强对供热情况的监测,实施温暖工程的区域,要以供热温度为依据,保证供热之日000起至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始终达到18摄氏度以上。

2.强化供热服务。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24小时客服和维修热线以及各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上门了解实际供热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提高群众对供热工作的满意度。

(四)提升阶段(2025421日起)

停暖后,及时总结分析影响供热质量的突出原因,找准病根,开展冬病夏治,保障下个供热季高质量供热。同时加快完善准入、补贴、退出、信用评价体系等相关体制机制,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供热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供热领域智慧化建设,持续提升供热水平,逐步实现按需供热、精准供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在旗委和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协同配合,按职责统筹推进温暖工程各项工作。

(二)压紧责任落实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供热企业要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不得擅自停供,保证供热质量;要依法承担服务范围内供热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要建立专职维修队伍,及时维修出现的各类故障;要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并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随机检测,建立室内温度监测系统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接受供热主管部门监督,及时处置室温不达标问题,回应用户正当诉求,依规合理收费,对温度不达标期按规定予以退费。物业企业要加强小区庭院及楼栋内的供热设施的日常维护,积极引导居民做好户内滤网清洗工作。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住建部门一是对供热准入条件以及对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更新改造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二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供热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管,按设计要求安装供热设施设备,不得选用廉价低质的工程材料;督促指导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严把竣工验收关,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赔偿,依法处罚。三是对热用户擅自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擅自增加供热面积或改变用热面积,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供热设施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四是积极协调发改、能源部门做好保供工作,同时督促供热企业及早签订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确保能源供给充足、燃料储备达标,确保稳定供热。五是积极协助供热企业清缴居民欠费,保障供热企业正常运转。发改部门能源一是建立煤炭、电力等供热能源保障机制,定期调度保供企业,保障能源稳定供应,落实优质煤源并协调保供企业保质保量供应,同时保障燃煤散烧治理电力裕量充足。二是全力保稳煤炭价格,健全煤炭价格监管机制。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原材料、能源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调整供热价格;尽快制定供热计量单价收费标准(元/GJ),确保供热计量收费有序推进。财政部门一是加大力度清缴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历年供热取暖费。二是加大温暖工程财政补贴力度,建立完善供热企业奖补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督促指导燃煤热电联产、燃煤供热锅炉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及达标排放检测。

(三)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温暖工程资金由政府、供热企业、用户合理共担机制。供热企业要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研究出台温暖工程的政策措施,将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要积极争取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清洁取暖改造等相关资金支持。

(四)完善保障机制

1.完善保障金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金制度,建立共管账户,筹集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建立考评机制。把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项目和奖补资金上优先予以支持。对供热规模小而分散、保障能力弱、无法进行升级改造的供热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全力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尽快实施

3.建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审批。对居民投诉量大、反映问题多、长期供热不达标、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供热企业,依法清出供热市场。

(五)加强督促指导

建立月调度、季通报、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对工作进展缓慢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整改完成后仍出现供热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突出问题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

(六)提升供热服务

组织社区、供热企业、物业管理机构深入居民小区开展访民问暖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帮助群众解决取暖问题,确保暖流入户。安排社区网格员为楼栋供热管家,配备供热企业员工,为小区点对点解决供热质量问题,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七)加强宣传引导

1.开展多渠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宣传车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供用热知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

2.畅通举报渠道。要公示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企业24小时客户服务及维修电话,开通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服务受理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通过移动端、电话等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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