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自然资源局、大黑河乡人民政府:
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勿拉太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一)(二)已立项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32号)文件要求,我旗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竣工后地力培肥和后期管护制度,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地力培肥的主体责任为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四子王旗金辉土地整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勿拉太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一)(二)竣工后地力培肥技术方案》,由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委托四子王旗金辉土地整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项目地块科学制定地力培肥施肥技术方案,确保实施项目土壤有机含量不断提升,土壤环境明显改善,产量显著提高。
(二)后期管护的责任主体为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四子王旗金辉土地整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勿拉太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一)(二)竣工后后期管护方案》,由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委托四子王旗金辉土地整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强化利用监管,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道路等基础设施完好,能够长期稳定利用。
(三)地力培肥和后期管护监管单位为旗自然资源局、大黑河乡人民政府,负责对地力培肥方案和后期管护方案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二、资金管理
旗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落实地力培肥和后期管护资金,确保项目地力培肥和后期管护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勿拉太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一)(二)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资金表
项目名称 | 管护主体 | 后期管护资金(万元/年) | 地力培肥资金(万元/年) | 备注 |
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勿拉太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一) | 四子王旗人民政府 | 3.85 | 74.2 | |
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勿拉太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二) | 四子王旗人民政府 | 3.85 | 74.2 | |
合计 | 7.7 | 14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