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乌兰牧场,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条管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旗政府党组2025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苏力德旗长 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
分管旗审计局。
贾小平常委、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应急管理、能源、招商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新能源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源投资公司、资源开发投资公司。协助旗长分管旗审计局。
联系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协、旗监察委员会、各民主党派、旗委老干部活动中心、旗委党校、旗档案史志馆、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金融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四子王旗调查队、人民银行四子王旗支行、驻旗各银行。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 浩常委、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京蒙协作工作。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 星常委、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商贸物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营经济、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发展中心。
联系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四子王旗分局、工商联、四子王旗供电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驻旗各加油站、各工商企业。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永清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司法、信访、依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武部、四子王旗国家安全局、边境管理大队、交管大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佟 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农牧业、林草、水利、乡村振兴、科技、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供销社、智赢扶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旗科学技术协会、气象局、驻旗各保险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乌日罕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族事务、医疗保障、蒙中医药、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外事办公室。
联系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共青团四子王旗委员会、妇联、文学艺术联合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新华书店。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宝音呼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文化旅游、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知识产权、邮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文化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园林服务中心、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联创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四子王旗服务部、邮政公司、边防养路队、乌赛分局、神舟分局、烟草专卖局、小东营收费站、长途汽车站。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史江河旗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旗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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